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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货代 使用DDU术语的注意事项
发布时间:2013-7-2  

    1.进口清关是否便利:在DDU交货条件下,卖方要承担义务将货物运到进口国内约定目的地,实际交给买方。但是货物进口的清关手续和进口税却不是由卖方负担,而是由买方负担。这对于一些自由贸易区以及订有关税同盟的国家间的贸易是适宜的。而如果进口国是属于清关困难而且耗时的国家,买方有时不能及时顺利地完成清关手续,这种情况下要求卖方承担按时在目的地交货的义务将有一定的风险。所以,卖方在出口业务中采用DDU之前,应先了解进口国海关管理情况,如果预计进口清关会遇到困难,则不应采用DDU。《2000通则》规定,如果双方同意由卖方承担货物进口清关的风险和费用,必须在合同中以明确的文字表示出来。天津货代

    2.善办理投保事项:按照《通则》解释,按DDU条件成交,卖方并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,因为DDU属于实际交货,交货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,订立保险合同与否,同买方并不相干。但由于国际贸易中存在各种风险,特别是采用DDU时,卖方要负责将货物从出口国运至进口国内最终目的地,这中间要涉及许多环节和长距离运输,货物遭遇灾害或意外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很大。因此,卖方应通过投保的方式转移风险。天津货代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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